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快推进全区转型振兴,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4、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学士及以上对应的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6、年龄为35周岁(1984年11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以下;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和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3)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通过邮箱诚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2020年11月19日16时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
(1)《2020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另上传电子版证件照片一份);
(2)《2020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原件拍清晰照片);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原件拍清晰照片);
请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照规定时间发送到报名邮箱中,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不得重复提交材料。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名称+报名岗位的形式(其中,报名岗位要明确填写岗位序号),例如:张三清河门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三)。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3、对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代领需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需与邮箱报名同版),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清河门区北山清河大街1号,区政府西侧),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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