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双一流”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三)非“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普通本科院校(三本院校除外)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
(二)考务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5.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6.2020年集安市专项招聘说课答辩教材目录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
文章来源:http://www.jilinja.gov.cn/gsgg/202010/t20201026_497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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