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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通化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6人公告(3号)

2020-10-27 11:00:49| 来源:集安市人民政府

三、报名办法

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2.报名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第一教学楼三楼就业宣讲室。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院校审核专业资格条件后(加盖院校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5)、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考生需仔细阅读《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要求填写《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待现场报名时提交纸质版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共计13分钟),说课答辩材料详见2020年集安市专项招聘说课答辩教材目录(附件6)。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8时。

面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注意事项: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2020年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2021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向其发放《预录用通知书》,待毕业后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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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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