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爱辉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爱辉区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教育系统岗位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其他岗位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
6、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户籍迁入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
7、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8、留学回国人员2020年10月1日(不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9、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10、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为准(详见附件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爱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3、爱辉区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毕业证、限统招学历岗位的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
4、填写《爱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详见附件2)。
5、招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6、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7、岗位有证件、从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有关政策规定,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乡(镇)、县(市、区)事业单位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的政策,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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