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已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7.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8.本次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9.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必须也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10.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经历必须也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11.应聘人员需要在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应聘者未能规定日期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将取消该应聘者录取资格。
12.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1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以上文字选自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发布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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