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附件2、2020年漠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本次漠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漠河市人社局三楼就业指导大厅
联系电话:0457-2885690
2、报名。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前下载填写《2020年漠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同版照片自行考录在优盘中,现场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从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3)为准;
(5)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生”需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需提供单位推荐信(工作起始时间、近三年考核情况),并由卫健委认定;
(7)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4),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职人员需林业局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林业局公章。
(8)在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限内依次进行递补。在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后的其他环节出现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9)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事项,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附件5)、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11)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漠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后续审档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审档结果为准。在各招聘环节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缴费确认。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5、政策性加分。
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符合要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以上文字选自中国·漠河发布的《2020年漠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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