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三、公告发布
(一)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大美勃利微信公众号、勃利党员微信公众号。
(三)春风人才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考生限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户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考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事业单位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学历要求: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乡镇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7、报考岗位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及该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8、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考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国家司法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勃利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勃利县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6、根据黑卫发【2014】25号和黑卫基层发【2016】34号文件精神,已考入勃利县乡镇卫生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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