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隶属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人防工程造价定额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承担黑龙江省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暨国家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训练基地和七五四、八六五、九八一等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副1号、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
黑龙江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隶属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本级人防信息建设、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战备执勤和演练保障工作;承担防空袭信息保障任务。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七四三工程管理站
隶属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七四三等国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松峰山镇。
二、招聘岗位(10名)
(一)黑龙江省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共招聘6名,其中工程维护管理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设备维护管理岗位1名,工程档案管理岗位1名。
(二)黑龙江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信息安全与维护管理岗位1名。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七四三工程管理站3名,其中工程维护管理岗位1名,人事劳资岗位1名,工程档案管理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历史清白,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配偶、子女未取得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未在境外学习(不含公派出境),未在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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