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公告(2号)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9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及长春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则通过新一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惠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拨打本公告(1号)(附件)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咨询电话。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德惠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平台。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人社部门电话:(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0年德惠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点击下载》》
附件:2020年德惠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xlsx
原标题:2020年德惠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公告)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007/t20200724_2380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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