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09:00—7月21日17:30(共7天)。报名方式:登陆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内蒙古教育厅官方就业平台),点击“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20年辖内法人机构应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二)择优甄选
报名截止后,各用人机构将综合考虑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个人综合条件等报考信息与需求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择优甄选和集中审核。
(三)资格初审
简历甄选通过后,用人机构将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未收到通知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如出现放弃、未达到开考比例等情形及时进行人员递补。
(四)笔试及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用人机构将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笔试面试先后顺序由用人机构自行确定。
笔试与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加权总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有人员放弃,可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用人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实习及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机构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实习或试用。期间如遇考生放弃,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实习及试用期满后,由用人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资格复审
各用人机构对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人员确定及公示
各用人机构经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登记
自治区联社对用人机构聘用人员进行登记。
六、岗位安排、薪酬待遇与工作监督
1.新聘用人员一般应在各用人机构所辖的基层信用社(支行)相应岗位工作,通过一定时期的基层锻炼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到报考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一般三年内不允许系统内、外流动。
2.新聘用人员由用人机构组织签订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用人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各类险金缴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各用人机构纪检组织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注意事项
1.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考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将随时取消考试、实习试用或聘用资格。考生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3.各用人机构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届时请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招聘不举办或授权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公布任何考试范围和题库,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相关动态,敬请关注“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内蒙农信”微信订阅号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20年辖内法人机构校园招聘岗位需求、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0年7月14日
原标题: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20年辖内法人机构应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mbys.cn/news/view/aid/9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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