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免笔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30(含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0年3月6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20年3月6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附件1要求执行。在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可视为吉林市城区户籍。
(三)纳入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不得再次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4.附件1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中相关政策解读详见《2020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6)。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伊春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备考群:704952608
《2020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专业指导目录》
3.《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审核表》
4.《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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