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海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名的有效文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林海路188号)
政策咨询电话: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二级目录分类命题,限定具体专业的岗位单独命题),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笔试结束后,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报请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笔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海林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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