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4日16:00。
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所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或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附件1)。因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9月2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及各区县相关网站(网址详见附件8)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影印件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4、取消、核减与调剂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备注”中有调剂说明的(由各区县负责解释),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剂使用。调入计划后,调入岗位仍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否则不予调剂。取消、核减与调剂结果一并在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A5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有关要求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自行确定、另行通知。其他类别岗位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1、综合类笔试:
综合类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综合类笔试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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