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9月24日)
按照笔试(60%)、面试(40%)、加分项进行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对于有传染性、精神性、慢性病(不影响正常工作的除外)等疾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八)领导班子研究决定(9月25日-29日)
对拟聘人员情况形成综合材料报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票决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经验的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薪酬标准:按照公司《关于农业分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试用期、业务员期(合计1年)根据学历确定薪酬:“研究生学历2500元/月,本科学历的2100元/月,专科学历的1800元/月。”试用期间按以上薪酬标准的80%执行。
试用期、业务员期间没有津贴和绩效,业务员期满后执行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薪):机关:硕士毕业生(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享受副部级待遇3170元/月、本科主管2700元/月、主办2400元/月,管理区助理2650元/月、管理区统计员2250元/月;岗位工资(绩效薪金基数):机关副部长19000/年、主管7600元/年、主办4200元/年;管理区助理5200元/年、管理区统计员4000元/年。
3.安家费补贴:(1)享受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统招二表)及以上第一学历人员享受,其中在二九〇有工作岗位的人员不享受;(2)标准:本科(统招二表)安家费50000元;硕士毕业生(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安家费80000元。(3)兑付办法:①购买住房提前申请的,房产证明质押城建部门,工作满5年时返还本人,工作不满5年调离的按比例扣回安家费并返还房产证明;②工作满五年未安家的一次性全额给付。
六、相关要求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纪委: 人力资源部: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恶意扰乱考场秩序、考试作弊等现象,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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