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因违规违纪等原因受到原单位追责或辞退;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为: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聘任。
(一)公布方案(9月9日公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11点,地点为机关二楼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需提供近期学信网验证表)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9月21日)
分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原件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审查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加分项
1.第一学历:研究生加5分,本科加3分,专科及后续学历不加分;
2.职称:具有与所聘岗位相关的职称可加分,中级职称加5分,初级职称加3分。
(五)笔试(9月22日)
笔试由分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委派人全程参与并监督。笔试为闭卷考试,命题和评卷抽调专人封闭进行。笔试范围: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财务审计、农业、水利、建筑、电商营销、新闻宣传文化等相关专业)、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考生按考号入座并核对身份证。
满分100分,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超过招聘岗位的3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9月23日)
在笔试成绩公示后组织面试,面试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委不少于7人,实行回避制度。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满分100分。通过现场答题,综合考察面试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每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回答5个问题,要求评委打分,当场宣布成绩。体检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的2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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