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于2019年9月3日至9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9月8日18:00时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9年9月3日08:30时至2019年9月10日18: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规定,缴纳报名费90元。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统一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9日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9月16日08:30时至9月20日1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设置两部分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40%。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2、水利基础知识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60%。水利基础知识包括:《水利工程概论》及水利相关知识(包括水利形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水利科技、水生态与环境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水利厅指导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按3:1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省水利学校对于教师岗位增加试讲等环节,总成绩仍为百分制。面试人选比例为3:1,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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