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8月29日08:30—8月30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事业单位报名系统(:23109/bmxt/sy2),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8月29日08:30—8月30日16:00。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事业单位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8月份,即到2019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和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党建网站()、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党建网站()、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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