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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招聘50人公告

2019-01-28 17:33:06|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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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八)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1、飞机设计、制造、航电、适航、试飞等相关技术岗位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2、其他岗位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具体详见附件《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研究院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31日至2月6日。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研究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发送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学位学历-应聘材料”,招聘报名表请同时发送签字扫描的PDF文档和电子信息文件。

联系人:陈玲 联系方式:,

逾期发送《报名表》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1、飞机设计、制造、航电、适航、试飞等相关技术岗位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专业素质等情况。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结果计分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将通过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

2、其他岗位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1)笔试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专业能力,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研究院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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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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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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