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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学知识与能力知识十九认知过程

2018-09-05 19:37:35| 来源:

四、记忆

(一)记忆的概念

记忆是过去的经验在头脑中的反映,也可以说是人脑对经验的识记、保持和再现的过程。

(二)记忆的分类

1.记忆按其内容可分为:

(1)形象记忆:对感知过的事物具体形象的记忆;

(2)情景记忆:对亲身经历过的事件的记忆;

(3)情绪记忆:对自己体验过的情绪和情感的记忆;

(4)语义记忆:又叫逻辑记忆,即对语词概括的各种有组织的知识的记忆;

(5)动作记忆:对身体的运动状态和动作技能的记忆。

2.记忆按保持时间可分为:

(1)瞬时记忆:也叫感觉记忆,是极为短暂的记忆。

瞬时记忆的时间极短,一般是0.25~1秒,最长不会超过4~5秒。

(2)短时记忆

短时记忆又叫工作记忆,但一般不会超过1分钟。

短时记忆的容量一般为7±2个组块。

(3)长时记忆

长时记忆又叫永久性记忆,信息在记忆中储存时间超过1分钟以上。

3.根据信息加工和存储内容的不同

(1)陈述性记忆

以陈述性知识为内容,即事实类信息,这类信息可以用言语表达,包括字词、定义、人名、时间、事件、概念和观念。

(2)程序性记忆

又称技能记忆,即对程序性知识进行记忆,如该怎样做事情或如何掌握技能。

(三)记忆的过程

包括识记、保持、再认或回忆三个基本环节。

1.识记

识记是记忆过程的开端,是个体获得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它具有选择性,即对信息的识记具有选择性。识记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类:

(1)根据识记有无目的性,可以把它分为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

无意识记是事前没有明确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去努力。

有意识记是有明确的识记目的,并运用一定方法的识记,在识记过程中还需要一定的意志努力。

学生的学习活动主要依靠有意识记。

(2)根据识记的方法来分,可以分为机械记忆和意义记忆

机械记忆是指不理解材料意义的情况下,采用多次机械重复的方法进行的识记。意义记忆是在对事物理解的基础上,依据事物的内在联系所进行的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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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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