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9月10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等媒体统一发布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08:00—9月21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考资格。应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应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
本次市级党委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级政府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职位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执行;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和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执行;应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08:00— 9月22日18:00。
4.笔试开考比例。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 遴选选聘特殊行业或紧缺专业的,经延安市公开遴选选聘和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可放宽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招考计划。对于因取消职(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岗)位,对不改报或不适合报考职(岗)位的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08:00—9月2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表是资格复审的必备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考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08:00—10月13日0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招录等程序的必备凭证,打印准考证网站只开一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拟于2018年10月13日上午09:00—11:00,组织报名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考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8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和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党群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政府系统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医技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市级政府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岗)位,应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和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市级党群系统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政府系统公开遴选选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体检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级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市级政府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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