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截止21日16:00,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名。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6:00。
4、缴费确认
时间:9月25日9:00—9月27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余姚人才网()予以公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0月10日9:00至12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拟定于10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分析与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专设岗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5分。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其中招聘岗位指标为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招聘岗位均不参加统一的笔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后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法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对宁波市生源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对符合户籍不限的对象,户籍材料可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其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必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具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和按规定可递补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中共余姚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其他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8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考察办法执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可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考察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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