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本公告中引进岗位的相关要求。
2. 具体要求:根据《巴中市公开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须在4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9月3日)。引进对象含2019届应届毕业生。企业引才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六)不予报名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 巴中市(含市级单位、区县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事业单位赴外引才。
巴中市外已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应征得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审查。用人单位通过“智联招聘”信息系统,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招聘会现场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高校招聘会现场对网络报名者和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初审的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二)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考试考核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工程师,采取现场面谈、座谈交流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对特别优秀又暂无合适引进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先行登记在册再面向全市定向推荐、双向选择合适岗位。
2.面试。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职务人员、四川省人社厅等部门发文明确的医疗卫生、地勘水文、文化艺术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采取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3.面试+笔试。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本科起点报名人员(省级以上文件明确可直接考核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除外),先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人选”)。再另行统一时间进行笔试(业务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另行组织并提前公告。
4.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进行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考核结果应用
①面面谈或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意向人选面谈或面试成绩不低于80 分,才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对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意向人选,市、区县委人才办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启动统筹调剂程序,进一步优选体检对象;
⑤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意向人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⑥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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