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22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6月19日08:30—6月22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7月2日08:30—7月7日09:3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体能测试。
报考吉林省公安厅影视中心、身份证制证中心、安康医院和吉林警察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报名后须按下述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审核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未通过测评的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审核不合格,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
1.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
2. 体能测评地点:吉林警察学院体育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
3.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4. 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6)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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