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10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于5月18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在2018年度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6月1日8∶30至6月5日17∶30(6月2日、6月3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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