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进编手续(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县直卫生部门岗位引进人才到岗后,从具备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资质的,服从卫生系统调剂岗位。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优先选派业务学习和挂职,优先推荐晋升职称。
七、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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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庆市肇源县2018年人才引进公告
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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