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17年毕业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一)编制待遇。给予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二)统一管理重点培养。被录取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将选派到农村基层一线挂职服务,挂职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招聘单位工作。挂职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及《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锻炼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及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服务期内不在村工作、随意抽借调等情形的,视情节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编制。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三)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或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四)给予生活补贴。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五)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吉林人才网();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
(二)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5.政策咨询电话:
0439— 白山市委组织部;
0439— 江源区委组织部;
0439— 临江市委组织部;
0439— 长白县委组织部;
0439— 抚松县委组织部;
0439— 靖宇县委组织部。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合格后和考察、公示、聘用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点击下载》》
1.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xls
2.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3号公告)
中 共 白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注:本文来源于“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标题“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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