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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及助理招聘8人公告

2017-11-13 14:44:54| 来源:齐齐哈尔市政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职人民调解员:男,62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从事医疗、法律、教育工作和管理的离退休等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助理人民调解员: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4)有志于从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18、19日休息)。

4、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201室(卜奎南大街297号)。

5、联系电话:;联系人:褚秋明、杨帆

6、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核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市医调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助理调解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业绩突出者可晋升为调解员。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市医调中心主任李子奇担任,副组长为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姜海涛担任。成员由司法局闻爽、杨阳、褚秋明、杨帆组成。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具体工作。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及助理招聘公告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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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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