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及助理招聘8人公告
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是齐齐哈尔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成立的专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隶属于齐齐哈尔市人民调解协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患者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医患矛盾,打造稳定和谐平安鹤城。根据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助理人民调解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2、助理人民调解员4名。
二、薪酬待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制。
1、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人民币。
2、助理人民调解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800元人民币。
3、基本工资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个案补贴按齐齐哈尔市相关标准实行。
4、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5天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5、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日、法定假日。
三、工作职责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纠纷调解;
2、提供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3、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实,依法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4、协助和引导医患双方在无法调解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入诉讼程序;
5、协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6、向市卫计委、市司法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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