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报名条件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考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2017届及往届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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