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17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17年 第33号)

2017-09-29 16:51:54| 来源: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人。

(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7.俄语翻译口语面试满分为5分,以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统一组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招聘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五、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1

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

张滨滨

2

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中俄标准研究中心与其合署办公)

杨琼

3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

谭嘉宁

4

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

于灏

5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孙伟波

6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李春娟

7

黑龙江省质量认证中心

吴彩红

联系人:高延 吕伟

联系电话:,

纪检电话:0451-

原标题: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 第33号)

点击下载》》

汇总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doc

 

1 2 3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