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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17年 第33号)

2017-09-29 16:51:54| 来源: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17年 第33号)。考生可在2017年10月10日9:00至2017年 10月16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招聘信息。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人事考试网,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2017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17年 第33号)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黄河以北地区农业标准化监测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二)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中俄标准研究中心与其合署办公),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标准化研究工作;承担全省WTO/TBT信息的通报与咨询工作;承担标准文献的咨询服务,以及对俄罗斯及原独联体国家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查询和翻译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三)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领域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政务信息化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四)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移动实验室评价标准、资质评定方法和技术等相关研究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五)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建立计量基准、标准的研究工作;承担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测试及量值传递工作;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实验及型式评价工作;承担计量科学技术与计量检测方法研究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六)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研究工作,并为产品质量监督、仲裁等工作提供检验检测鉴定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七)黑龙江省质量认证中心(黑龙江省防伪技术中心)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产品质量认证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认证方面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全省防伪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招聘职位最低工作年限的;

2.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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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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