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高级雇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及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16:00(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咨询电话:0451—、0451—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文书写作。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政府法务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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