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2、未取到毕业证书等学历证明的2017届应届生以及其他届别的院校在读学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4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联系人:夏良飞。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核和体检
1、考试: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学历为统招本科的加3分。
(2)中共党员加3分。
(3)复转军人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原则上个人弃权拟聘岗位的人员需签订《弃岗声明》且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三)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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