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平房区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房区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7】8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和2017年毕业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凡是符合上述认定范围人员请加QQ群430034677平房区教师资格群)登录网址。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4月18日-4月28日)。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 体检
1. 体检时间:2017年5月3日、4日 上午8点
体检注意事项:
采血:早晨空腹(禁食水),妇科检查前需排空尿液,做胸透检查时应将随身的金属或贵重物品取下。
体检流程(教师):早八点凭身份证按流程到各科体检,体检结束,体检表交一楼体检站。
① 新二楼:检验科、彩超室(功能检查科)、心电室
② 原二楼:内科、外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
③ 原二楼:妇产科门诊
④一楼放射科:胸透
2.体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医院(地址:平房区新疆大街71号)
3. 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人事科306室(平房区龙滨路21号)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或工作单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和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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