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所在院校官方网站下载《双鸭山市2017年面向省内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应届毕业生,需加盖院系党委公章,交至所在院校就业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信箱。往届毕业生,需发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结束。
2.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将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根据专业,结合双鸭山市实际,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面试和考察。5月下旬,统一组织面试并进行组织考察,择优确定进行体检人员。
4.体检、公示及录用。6月下旬,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其所在院校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7月下旬,选聘毕业生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通迅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70号双鸭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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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双鸭山市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及专业需求表》.xls
附件2:《双鸭山市2017年面向省内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原标题:双鸭山市2017年面向省内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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