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助级职称证或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PDF格式彩色正反面打印2份)和《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325*240毫米1个);
(8)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9)《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或《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提供);
(10)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后4位)。
(四)颁发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日期8月30日之前,以微信或电话联系。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201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相关政策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5.申请人可到哈尔滨市教育局网站(
)下载相关附件。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后(A4纸打印),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2017年木兰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在微信群“2017木兰县教师资格认定群”(确认后)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联系地址:木兰县人事股
联系电话:。
原标题:教育局:木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木兰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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