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木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木兰县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7】8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体检
1.体检时间:5月2-3日7:00-16:00
2.体检地点:木兰县人民医院。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早7:00至9:00进行验血和胸透,其他检查按医院要求进行;
(3)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4)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木兰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民主二道街)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或工作单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和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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