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0419—
九、 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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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部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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