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断层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学历、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此次招聘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教育系统,教育系统拟招聘专业教师20人;二是卫生系统,卫生系统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人;三是综合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82人,含研究生1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报考各招录岗位学历要求以附件学历要求为准,其中:统招专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统招本科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所有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