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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双鸭山市友谊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4-08 15:19:59| 来源:友谊县人民政府

 2017双鸭山市友谊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7]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89号)要求,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我县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及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凡户籍属友谊行政区域内或在友谊行政行政区域内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

二、网上申请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三、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

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A4纸);(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与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体检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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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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