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教研骨干人才及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名额比例限制。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9日。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二号楼235室)。
3.确认材料:(1)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4)副高职以上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
4.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专业考核
1.博士研究生、教研骨干人才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博士研究生、教研骨干人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硕士研究生、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如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面试得分较低(分数在70分以下),并经专家评委合议,认为其不适合党校应聘岗位要求的,则不考虑综合排名,直接取消该录用岗位。
(五)成绩公示
专业考核结束后,将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及名次。
(六)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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