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现发布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我省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及理论宣传骨干的主渠道,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
校(院)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校(院)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党建研究中心)、领导科学教研部(省领导科学研究所)、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决策咨询部(省情研究中心)、学术交流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教职工350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3个研究基地: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研究基地、党建研究基地和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主办的理论刊物《理论探讨》《行政论坛》,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见岗位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外观缺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一般要求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最高学历与上一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含)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40(含)周岁以下,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省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校(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7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取得科研课题立项后兑现),正常享受博士津贴每月300元(博士后可在原有300元津贴基础上,再增加3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录用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限内发生违约,按签订的《服务协议书》约定条款办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按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
3.注意事项:(1)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2)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职称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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