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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非税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告

2017-03-29 09:15:34| 来源:建三江信息港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2016年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经济法》)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人社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五)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计划财务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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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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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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