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沙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规定,我区将面向社会和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应届毕业学籍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四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并在龙沙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齐市龙沙区区内2017年毕业的非师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2016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四)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该类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认定)。
二、学历条件
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体检(5月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4月21日--5月15日)--审核认定(5月15日--6月15日)--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6月30日--8月30日)。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本公告第一项的(一)、(二)类人员(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三)、(四)类人员(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时,按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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