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住房待遇。按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五)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如果已经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可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安排工作;没有参加工作,但同样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一同引进。
(六)户籍管理。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七)职称兑现。所引进外埠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对其中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政策咨询:姜丽丽 绥芬河市人才服务局副局长 电话:
崔 玲 绥芬河市人社局考录科科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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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及引进岗位情况简介.docx
附件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5: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6: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doc
原标题: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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