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招聘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单位用人实际,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隶属黑河市民政局,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黑河市抗灾救灾应急物资的采购、调运、储备、回收、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储备中心救灾物资调运应急方案的制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救灾物资出入库账务管理和救灾仓库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三)负责对口捐赠黑河片区救灾物资的接收分发;
(四)负责我市抗灾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
(五)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救灾物资运抵灾区,解决灾民衣、食、住、饮用水等基本生活;
(六)落实汛期及重大灾害发生24小时值班制度;
(七)积极协助做好黑龙江省的抗灾救灾工作;
(八)积极做好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名,其中业务管理岗位1名,综合(安全)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业务管理岗位面向具有黑龙江省户籍(2017年2月6日前迁入有效,不含当日)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公开招聘(不含在校毕业生);综合(安全)管理岗位面向具有爱辉区、合作区户籍(不含农垦、森工户籍,2017年2月6日前迁入有效,不含当日)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公开招聘(不含在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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