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审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有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已被公安交警等部门录用为协勤人员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17应届毕业生;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6日(工作日期间每日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净月公安分局政工处三室(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竹东路171号)
(三)报名电话: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生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2)本人主要业绩、获奖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3)同版小2吋彩色近照3张。(4)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5)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接受报名人数12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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