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已经拥有四平市市直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12月20日12时。
网络报名:登陆(:23107/bmxt)(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12月20日14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专业。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12月25日前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报考多个无效。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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