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一)嫩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我县食品、建材、化工、煤炭、原粮和工业产品等产(商)品的周期性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以及产(商)品质量抽查监督检验工作。开展产(商)品例行检验监测、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强制检定、依法管理等工作。
(二)嫩江县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于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据相关的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对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工作。
(三)嫩江县网络广播电视台。隶属于嫩江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科级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新闻部、播音部、电子屏幕、广告部、无线播出、网宣等15个内设机构,办有一套调频广播,转播七套调频广播、三套电视节目。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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