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全面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境保护协管员10人。主要职责是县城及各乡镇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及部分监察业务协管工作。为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我县取得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环境保护工作;
2、男性公民,年龄为20-35周岁(1996年7月1日前出生,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4、招聘对象为依安县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人员须为五年内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5、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四、考试
采取笔试方式,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公示考试成绩。公示地点在县人社局,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政审
按考试成绩,前15名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人民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政审内容: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是否端正,作风是否正派,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对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和政审、体检结果等额依次顺延。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无异议的,县环境保护局录用并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确认是否续签合同。
2、环境保护协管员月工资1500元(含三险),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配发制式服装、装备。
3、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者,用人单位可提前终止合同,辞退处理。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社局三楼320室。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4、报名费:200元。
5、联系人:杨利臣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的二次公告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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